视频拍摄-影视广告制作合同-上海逸瞳传媒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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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

合同编号: 定作方(简称甲方): 电话: 承制方(简称乙方):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影视专题片,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律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电视广告片,片长约  分钟,中文普通话; 720*576电视播出PAL制式。为甲方提供DVD播放光盘  张。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设计、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如因组织安排不力而影响拍摄时间、效果,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凡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2. 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 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制作费的50%给乙方,计人民币   (小写  元)。审片通过后 日内,甲方付清制作费尾款,计人民币  (小写  元),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正片。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并交付甲方审片,甲方应于  天内完成审片,若有修改意见及时书面提出,以便乙方修改。乙方再次修改之后再次提交甲方审片。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样片之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即为通过审片。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提供制作影片所需资料和先期费用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影片制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乙方前期损失; 乙方未按时完成影片制作,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 六、其它条款: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所附带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合法约束力。 3、 因自然、政治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本合同无法顺利进行,双方协商解决。 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裁判。 七、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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